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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拆迁补偿款税收征免问题 (一)、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只...
1、企业动迁补偿款要交税的,而个人则不需要缴纳税务。 2、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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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是需要交税的,个体户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1、按营业收入交5%营业额2、附加税(1)城建税按缴纳营业税7%缴纳;(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营业税的3%缴纳;(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营业税的1%缴纳;(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支付5项服务%营业税。2、同时按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还有2%个人所得税左右。4、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免征。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一般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办法,即按地区、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一个月应缴纳的税款。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发票超过定额的,超出部分按规定缴纳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额5000)-2万元,各省不同),可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法规免征上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法规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取得的补偿款,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上述回复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个体营业执照要交税。需要交纳的税有: 1、个体营业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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