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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婚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受胁迫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2)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人民...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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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的有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型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现役军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军(警)官证(士兵证)(原件及A4型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和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当事人双方的有效结婚证(原件及A4型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1份(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信息及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窗口领取1份)
事人因《》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证》。如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的当事人已办理过婚姻登记,但无档可查的,须提供两个证明人的书面材料和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证明、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方可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出具证件→填写《申请补发婚姻证件声明书》→查档→审查、补发《离婚证》。具体的程序大概如此,但各地情况可能不同,您可以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法院申请离婚提交的材料有: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家暴、出轨、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起诉离婚的,经法院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照顾孩子、女方、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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