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如果股权质押在先,且质押合同中就公司财产抵押、处置...
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如果股权质押在先,且质押合同中就公司财产抵押、处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如果股权质押在先,且质押合同中就公司财产抵押、处置等有限制性规定的,遵从股权质押协议的约定,如有违反,可以追究出质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公司财产抵押办理了登记,已经依法设立,通常情况下也不能以股权质押在先要求撤销财产抵押或确认无效。
1.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2.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但公司法颁布之前施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允许设立股份抵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可以,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 《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1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