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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没有公司授权,然而对方有理由相信员工有授权(如,单位以曾经给员工开具的委托手续,且委托期限尚未截止),则员工的行为被视为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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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
分公司可以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为母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不独立,与总公司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因此,在母公司的授权下,分公司可以代替母公司行使合同权利,但需要母公司承担责任。
1、法院如何判决:这主要取决于丙公司与乙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来判; 2、依据《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依法进行的劳务分包合法有效,;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根据这个分析,甲公司很有可能无需承担乙丙之间签订合同的责任。具体要看过合同才能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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