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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缓刑和羁押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得很明确:“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个判...
检察院不予批捕后还可能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不能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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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有期徒刑能减刑多久,这个不一定,主要是根据罪犯表现情况,减刑出狱最多不超过一年零五个月,即一年半。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判处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不是的,三年有期徒刑在执行期间都是有机会减刑的,根据表现不同,会有不同程度的减刑,实际不用坐满三年,另外,在判决之前如果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时间也要从执行刑期中扣除,这的实际坐牢的时间就更短了。
视情况而定。如果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即可判处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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