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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我感觉出事了,可以报警吗?

2021-11-13
1、发现或者遇到下列案件可以报警:(1)刑事案件;(2)治安案件(事件);(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4)自然灾害和治安灾害事故;(5)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案件;(2)发现或遇到以下情况可以报警求助:(1)溺水、坠楼、自杀等。,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2)老人、儿童、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丢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3)公众遇到危险,处于孤立无援状态,需要立即救助的;(4)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的危险,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提前应急处置的;(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紧急求助事项。3、根据《110接警工作规则》第二条,城市和县(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向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寻求帮助和投诉。第十四条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范围:(一)刑事案件;(二)治安案件(事件);(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自然灾害和治安灾害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第二十九条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范围:(一)溺水、坠楼、自杀等。,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二)老人、儿童、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丢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三)公众遇到危险,处于孤立无助状态,需要立即救助的;(四)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的危险,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提前应急处理的;(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紧急求助事项。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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