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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对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先和对方协商,看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2、如果是对方不愿意支付的话,那协商之后还是不愿意支付的,那么只有...
对于您所提交的咨询,需要区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第一,如果法院的生效判决书中明确写明男方应该每月支付的抚养费的金额,并且法院的生效判决作出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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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后不支付判决书对应的金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作出判决后,双方必须履行法院的判决。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从你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的最后一天起计算;如果判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您的判决没有规定履行期限,则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中止、中断申请执行时效,适用法律关于中止、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关于执行费用,执行金额不超过元的,每件支付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综上所述,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
根据法院的判决书,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不给抚养费不可以终止探视权。对于抚养费负担,一方不承担履行的义务,可以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先予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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