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法律不承认父母与孩子断绝关系,所以即使父母与孩子断绝了关系法律也不会承认,儿子仍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是基于血缘而形成...
法律不承认父母与孩子断绝关系,所以即使父母与孩子断绝了关系法律也不会承认,儿子仍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是基于血缘而形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父亲登报断绝关系儿子还能继承遗产,断绝父子关系法律上是不予承认的,父母单方登报断绝父子关系,儿子还是他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在遗产继承开始之后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父亲的遗产。如果儿子没有对父亲尽到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父亲登报断绝关系,儿子只要没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还是能继承遗产。父子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不能通过登报、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所以只要儿子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行为,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仍可以继承遗产。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断绝亲子关系的声明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无法从血缘上割断彼此的关系,所以,作为子女还是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在法定继承中,子女还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优先对父母遗产进行继承。但如果未尽到赡养义务,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