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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输车辆再次行驶过程中,不盖篷布的罚款般罚款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在市区运行的货运车辆,每当运输各种货物时,必须覆盖篷布,以免泄漏和散落,影响市容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如果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不覆盖,造成泄漏,其行为违反了《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市区运行的交通工具应当保持外观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和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和覆盖,避免泄漏和散落。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八项的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市容与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可以并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抢劫致人伤亡的后果、抢劫次数、抢劫数额、抢劫手段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抢劫致人伤亡的后果、抢劫次数、抢劫数额、抢劫手段等犯罪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抢劫犯罪,可以分别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抢劫一次,犯罪情节和后果一般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五年。可根据抢劫数额的大小和致人伤害的后果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抢劫二次,犯罪情节和后果一般的,量刑起点为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可根据抢劫数额的大小和致人伤害的后果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没有造成残疾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可根据抢劫次数、抢劫数额和有关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次抢劫,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1)带有黑社会性质或者地方恶势力性质的;(2)持械抢劫的;(3)抢劫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4)为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实施抢劫的。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1)确因生活、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劫的;(2)教唆或者伙同他人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根据您的描述,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因现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最好可以先委托律师进行会见,以便了解嫌疑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具体情况,并结合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以及嫌疑人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案件作一个具体的分析,争取帮助嫌疑人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来电或添加微信(即手机号)与我联系,帮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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