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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有下列收费项目:工伤鉴定费和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包括检查诊断费)。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可...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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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劳动力鉴定机构法定,初次鉴定由设区市级劳动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省级劳动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劳动力鉴定由使用者、工伤员工及其近亲向设区市级劳动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员工工伤医疗相关资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劳动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辖区市级劳动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力鉴定,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初次鉴定或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鉴定。第十一条劳动力鉴定委员会应事先通知工作人员进行鉴定的时间、场所和应携带的资料。工作人员必须在通知时间、场所参加现场鉴定。对于行动不便的工作人员,劳动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访问进行劳动力鉴定。组织劳动力鉴定的员工必须验证工作人员的身份。工作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相应延长劳动力鉴定结论的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依照法律的授权,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也是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前提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认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伤残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鉴定,是工伤职工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认定且伤情相对稳定时,即应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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