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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违法的,具体怎么处罚,一般看造成什么样的损害结果: 一、如果造成他人轻微伤以下结果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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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具体赔偿数额要依据1、事故责任大小;2、受害人的户口性质3、是否还有扶养人以及当地具体经济状况等确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较多,计算复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吗?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派出所立案不调查,涉嫌不作为,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当地检察院控告。《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四十二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第四十三条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第四十四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首先,被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你们如何追究对方的责任。 1、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那么被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那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当然,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医疗等费用。 3、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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