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案卷材料。人...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2、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是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查后,才作出批捕的决定,一般不存在犯罪事实不能认定或者证据不足的情况,所以被批捕一般都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对国家公职人员而言,涉及刑事责任,肯定是需要开除的。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执行逮捕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公安人员进行。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宣布对其依法逮捕。然后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盖章。被逮捕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执行逮捕的人员应当予以说明。被逮捕人如果拒捕,执行人员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武器。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如果因被逮捕人死亡、逃跑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逮捕或逮捕未获的,应当立即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将嫌疑人逮捕,这样案件进入刑事侦查环节,审查调查案件有一定期限,不能一直拘留嫌疑人,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如果案件比较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破案的,可以申请延长审查期限。在拘留期间,嫌疑人可以提出会见代理律师,家属也可以定期去探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895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