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 一、提起诉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证明身份的证...
交通事故的主要证据包括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交给事故车辆所有人、实际控制人、驾驶员证明及相关关系证明,经法院审理立案后缴纳诉讼费,到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起诉和庭审中,应提交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因事故而产生的各种有关费用单据等相关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综上所述,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不会影响交通事故责任本来的划分。报废车发生
的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及处理都需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通过调查、收集、运用证据来实现。所谓证据就是指能证明事故事实的一切客观真实的材料。交通事故中的证据分为以下七种:第一种证据,鉴定结论。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交通事故中某些专门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意见。通过鉴定结论,对于鉴别物证、书证的真伪、性质,确定证言、当事人陈述的证明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及发生事故的车辆等,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第二种证据,勘验检查笔录。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车辆、人员等进行检查后所制作的各种记录,是调查、检查过程、方法和检查结果的文字记录,这些记录是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第三种证据,视听资料。可用来证明交通事故事实的录音、录像、磁盘等视听(音像)资料。第四种证据,物证。物证是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它是以客观存在的物品形式、特性以及外部特征来起证明作用的。如交通事故中的当事车辆,在车辆上的撞击痕迹,道路上的制动拖印以及划痕等,都是物证。第五种证据,书证。书证是指能够证明交通事故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的。如驾驶员的、提货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关信件等都属于书证。第六种证据,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亲眼目睹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就自己所知道的有关情况向公安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最常用的,也是最重要的证据之一。第七种证据,当事人陈述。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包括驾驶人员、受伤人员和其他有关当事人。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叙说自己在发生事故时的经过或者申辩自己有无责任及为自己辩护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