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医院名称以及科室名称诊断书。 2、被诊断人年龄、性别等身份信息。 3、就诊、入院出院时间。 4、诊断意见。 5、该病的建议。 6、负责医...
应当提交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医学诊断证明书》。 劳动部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者,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当提交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医学诊断证明书》。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者,须经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证明,如当时无法取得上项证明,须由工会小组长或小组劳动保险干事证明,始得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病愈复工时,应取得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能工作的证明。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津卫医〔2008〕387号三、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四、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七、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应当提交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医学诊断证明书》。 劳动部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者,须经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证明,如当时无法取得上项证明,须由工会小组长或小组劳动保险干事证明,始得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病愈复工时,应取得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能工作的证明。 天津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津卫医 〔2008〕387号 三、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四、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七、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应当提交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医学诊断证明书》。 劳动部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者,须经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证明,如当时无法取得上项证明,须由工会小组长或小组劳动保险干事证明,始得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病愈复工时,应取得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能工作的证明。 天津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津卫医 〔2008〕387号 三、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四、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七、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43人已浏览
4,271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6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