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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军人离婚一般不容易。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必须经军人同意;军人不同意,非军人一方无重要或正当理由的,应当说服...
1.只要你们两个之间的问题能够解决,那就没有问题。 2.如果仅仅是因为孩子而勉强在一起,那就不好办了。 3.没有感情在,那怎么能生活在一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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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一个幸福的婚姻对家庭、对个人、对事业、对后代影响太大太大了。要想婚姻幸福,不管你的结婚对象是谁,没有别的方法,只有靠包容,靠扶持。只看对方优点,不看对方缺点。只反省自己的缺点,只找对方好处。人的婚姻说白了,选择我们的配偶跟我们选择到现在的父母家中投胎差不多,由个人的命运和因缘决定。否则,为什么在茫茫的人海中,你选择了现在的妻子?所以一定要珍惜和包容这段感情。更何况婚姻不是一个人的事,关系到孩子、父母和家庭。你要多想想当初你们开始这段婚姻的时候,为什么沪畅高堆薨瞪胳缺供画找了现在的这个丈夫/妻子?你现在为什么不喜欢这个人了?当初你能看到现在丈夫/妻子的优点,现在为什么看不到了?你们一定要自己去找原因。我给你们的建议是绝对不要离婚。离婚后再婚幸福的家庭案例和不幸福的案例相比太少太少了。说白了,离婚以后,谁都不一定能找个更好的。而且,几乎可以肯定说,你们可以跟过来人打听,再婚的配偶比现在肯定还要不如意。你知道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吗?你们离婚了,再好的衣食填补不了孩子对父亲和母亲亲情关爱的缺失。孩子是你们的骨肉,离婚后,永远永远,他身上有一块就缺失了。有很多孩子,父母离婚后,变得自卑、敏感、脆弱,或者走向另一个极端,保护心理特别强、什么都不在乎,仇恨社会、仇恨父母、仇恨他人、仇恨另一个家等等。作父母的,要深思啊。你毁了孩子,能获得幸福吗?你是妻子,我给你的建议就是要从自己改变开始。只有自己改变了,其他人才能改变。人们常说,男子要刚,女子要柔和,这个“柔和”就是包容,一定当得起“柔女子”三个字,心中有主意,做法上能屈能伸。要帮助自己的丈夫。自己在孝敬父母/公婆、友爱家人、照顾丈夫方面要做得正。对丈夫要有包容心,要多看丈夫的优点,遇事不要争论,等事过境迁,场合合适时,私下里再把道理说给他听。你能大义包容,又深明道理,做丈夫的,心中一定会佩服你,也很高兴找到你这样合适的妻子。你们这样的家庭,又怎么会走到离婚这一步?又怎能不快乐幸福呢?请你三思而行
和军人离婚一般来说是不容易的。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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