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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后,我是否仍具有继承权?

2024-11-28
在亲生父亲去世后,继母取得了法定的继承权,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继母作为父亲的合法配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完成婚姻注册手续后,不能妨碍或排除其应有的法定继承权利。当遗产传承期到来时,应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执行和处分。如果存在遗嘱,则应依照遗嘱进行继承或接受遗赠;如果有遗赠抚养协议,也必须严格遵循协议内容进行处理。 遗产的继承顺序为: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自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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