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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
1、算共同财产。 2、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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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婚后房屋加上对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无论是婚前的房屋或者是婚后的房屋,只要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增加配偶的名字,属于赠与行为,且无证据证明违背其真实意思,该房产即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离婚时当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房产证上未记载份额占比,夫妻之间也无约定的情况下,认定为共同共有,各占一半份额。对于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行为,如无相反证据,法院认定为赠与,该赠与行为已经完成,赠与结果显现于不动产登记簿中,对外产生公示效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3、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4、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婚姻存续期间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2、婚姻关系所以一方自愿在本该属于自己婚前财产的房屋其产权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由此相当于赠予了对方房产的共有权。 3、《民法典》规定,房屋的共有人一经登记物权即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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