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借款另一方要偿还吗

2023-02-06
分居并不等于解除婚姻关系,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要共同偿还。 但分居期间,配偶一方举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目的,如用于赌博、吸毒或婚外情消费甚至违法犯罪等,属于个人债务。 分居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 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 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相关法规

《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