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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视为出勤,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医保经办部门拨付的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若社保机构拨...
工伤治疗!!!期间要求保留原待遇r发基本工资要具体看,如果这个就是原来待遇当然没有问题,否则就是不可以的r鉴定一般是在病情稳定或者治疗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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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按照正常的工资标准支付。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不提前三十天选择额外支付一月工资)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公司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产假工资与经济补偿金不是一回事,不应算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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