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交通事故赔偿时间有限制吗?

2021-06-23
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种情况: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在治疗终止或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1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3、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应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 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人身一年,其他两年。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5、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计算。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的规定是由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对于六十岁以上的民事主体,若是有收入来源,那么在受伤之后不能务工,此时是可以请求该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支付误工费的,但是对于没有收入的主体将没有误工费

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