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对于劳务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仅明确劳务用工事宜的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税目,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以下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包、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贷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让书;(3)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五)财政部确定的其他税务凭证。劳动合同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应税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0人已浏览
606人已浏览
1,551人已浏览
6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