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交出去的摊位还能要回来吗?

2022-1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您老乡A与菜市场约定的摊位月租金为1200元,一年租金就是14400元,所以其主合同标的额应为一年的租金即14400元。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对于定金数额的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一方要求交纳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的,对于超过20%的部分另一方可以拒绝支付。所以,A如果拒绝履行合同,可与菜市场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他只能得到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即2120元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