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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作为公司组织和行为方面的法律,也没有涉及股权继承问题。尽管该法第三十五条对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的出资转让作了规定,但这一规定...
子公司变成分公司合同一般继续有效,但是民事责任需要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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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一处单元房,是我父亲单位的产权(是叫企业产吧),房租每月从工资里扣。我父亲长期有精神病(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现在一直住院治疗中。我有一个姐姐,户口已经迁出,现在我家的户口上有3人,包括我和我父亲和我的孩子,我想请专家解答一下,象我的这种情况,在我父亲百年之后,此房的继承如何进行我父亲平常很疼我,希望以后把房子给我,可是他现在的情况特殊,可以写遗嘱吗遗嘱生效吗··这是单位房产,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个人不能立遗嘱处分房产,但,可以和近亲属一起居住。至于使用人如果过世,以后谁居住的问题,原来的共同居住人和和单位协商要求继续居住,一般情况下是允许的。
《公司法》作为公司组织和行为方面的法律,也没有涉及股权继承问题。尽管该法第三十五条对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的出资转让作了规定,但这一规定没有明确指出股权继承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易引起争议。至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也罕见有股权继承方面的规定。
看完你的描述,我理了一下,还是有一小点儿乱。 但是还是想提醒你注意一点: 首先,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的,你说的新旧公司之间的联系算是其中的一个影响因素,但你要知道,如果是用人单位本身没有过错,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那是不存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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