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外商投资设立、变更、注销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同时将企业设立、变更或者信息向同级商务主管部门通报。...
外商投资变更合伙企业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企业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依法提交有关文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全体普通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三)本规定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类型、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等登记事项的,有关申请文书的签名应当经过中国法定公证机构的公证。
外国合伙人用其从中国境内依法获得的人民币出资的,应当提交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境内人民币利润或者其他人民币合法收益再投资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外商投资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6人已浏览
368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