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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
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也没有新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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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都是集体所有,所谓分田到户其实是农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当然需要缴纳相应的土地租金或是承包金,这也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分田到户并不是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记者又从村里了解到,土地作为一种基本生产资料,需要按人口分给农户从事经营生产,但农户人口会在一段时间后发生一定的变化,所以村里每年需要由村委会和村民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是向相关农户收取相应的调节金。
符合要求的前提下,能够享受该待遇的,具体应根据当事人(外嫁女)的户口性质及迁入时间而定: 1、在当事人的户口是乡下户口,并且户口迁出后,原籍地未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该项以乡村股份制改革为基础)的前提下; 2、能够享受到当事人户口迁回原籍后的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待遇,包括拆迁赔偿(迁入之前已经分配的,不能再享受); 3、当事人具体能够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询问户口迁入地(原籍)的村(居)委会主任等,能够要求另一方出示解决依据,必要时,能够聘请专业人士维权。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要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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