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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额确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合伙所,二是个人所。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律师法第十四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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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六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十七条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 (四)住所证明; (五)资产证明。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根据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 (二)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三)有三名以上的律师。 二、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以及县(市、区)司法局同意设立该律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和协议; (三)发起人的简历以及原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品行鉴定表; (四)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律师资格证明、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五)发起人的转所手续; (六)发起人的档案关系存放证明; (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合作人会议推选主任的决议书; (八)律师事务所的资金证明; (九)办公场所的租赁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明。
1、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年度经营所得,作为出资律师的个人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其经营所得时,出资律师本人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2、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将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4、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不高于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内,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5、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去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6、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的法律顾问费或其他酬金,均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4584%,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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