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要送达当事人,自送达日期算起,当事人应在15日内缴纳罚款;15日满后还没有缴纳罚款的,在当事人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
1、在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期届满后,要在复议或者诉讼期满后的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 2、在上述期限内,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也不在法定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执行有一定的时间程序,不是说几天利益执行完结的,需要看被执行是否有资产,法院一般受理后要先从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要分案,分到承办法官后,要先初查(查银行、土地、房产),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等等,这些内容都是需要时间的。一般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还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地六个月个执结。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对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之日起15日内上诉。计算方法是从收到的第二天开始计算15天。在此期间,如果对方上诉,判决将无效。如无上诉,从生效之日加履行期限,一般履行期限为15天,如对方未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为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强制执行后六个月内,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9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