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财产保全是一种临时性的救济措施,其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是控制债务人的一定财产,以减轻债权人在权利存在或权利受损害的不确定性得到解决前的一段时间内...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9条:“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涉及民事纠纷时,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或职权检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情况扣押、冻结、分配、变更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分配、变更价格的财产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更财产,应作出裁定,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应当办理。
股权又称股东权益,是股东的一种权利。月末,公司将根据股权数量计算和分配股东权益。股东权益一般来自各公司或个人投资公司的资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有权查封股权。具体来说,法院如何查封股权?股权是指民事主体因投资企业而获得股东身份,并根据股东身份享有的对企业的各种权利。股票的表现形式有投票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分红权等。由此可见,股权是一种财产权。人民法院作为财产权,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查封。股权查封的主要表现为:1。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到期的股息或红利,但相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2、禁止转让这部分股权,人民法院强制拍卖或出售。3、在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下,可以直接裁定被查封的股权转让。上述股权查封方式有效解决了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可以保护申请人的债权。
对于案件是否有结果与人民法院查封当事人的财产是没有关联性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3人已浏览
484人已浏览
438人已浏览
3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