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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安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的时间,按处罚种类、程序以及当事人是否能够联系等情况来确定。如能够当场送达的,应当当场由当事人进行签收。 ...
(一)依照简易程序作出当场处罚决定的,应当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并由被处罚人在备案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被处罚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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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人的案件的(治案)处罚,一般用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可以了(处罚决定书在出现异议时不影响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为了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求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前,先下达《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告知其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依据管理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如果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的内容有疑问,需抓紧时间向行政机关陈述、申辩或提请听证;如果相对人没有疑问或放弃上述权利,行政机关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进入实质处罚程序。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时间有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下发的,根据具体情况可分为当场交付和事后送达两种情况。
治安处罚告知书,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字,办案民警可以采取三种措施: 一、由二人以上办案民警在告知书上签字,并写明违法人不签字的原因,再由在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字。 二、采取公告方式告知。 三、采取全程录像的形式告知。法律链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录有误或者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并要求其在修改处捺指印。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翻译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的结尾处签名。询问时,可以全程录音、录像,并保持录音、录像资料的完整性。 第一百四十三条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单位违法的,应当告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第一百四十四条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因违法行为人逃跑等原因无法履行告知义务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违法嫌疑人未提出申辩的,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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