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四)全体合法继承人...
继承公证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应提交以下材料: 第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第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2.放弃继承权公证生效后,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一般不能更改。 3.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应按接受继承办理。 4.放弃继承权的人,应当是享有继承权的人。不享有继承权的人,自然就谈不上放弃继承权了。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提供的材料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供。这种亲属关系为确实享有继承权的亲属。 4.有本人签名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1)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2)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回乡证;(3)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4)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5)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可从网站下载,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和镇**盖章并加审查意见);(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7)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居住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继承人办理;(8)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被继承人身份证明; 2、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3、继承的财产范围的材料; 4、亲属关系证明等。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312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