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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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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八条之一,持有伪造发票罪的起诉标准如下: 持有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50张以上或票面总额超过20万元的,应当立案追诉; 2、持有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总额超过40万元的,应当立案追诉; 3、持有伪造发票200份以上或者累计票面8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度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问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答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专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的补充规定》提到,持有伪造发票2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了定金罪,对单位判了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按照定金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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