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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
夫妻二人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经达成了协议的情况下,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1、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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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去民政局离婚的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协议离婚,双方需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由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夫妻双方的离婚意向及离婚协议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后,没有异议的,将结婚证收回,颁发离婚证,夫妻关系解除。如果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需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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