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市区范围内从事城市道路建设、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设置各类设施。因建设工程施工、沿街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维修,以及经市或者区政府、功能区主管部门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设置各类设施。因施工、沿街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维修,以及经市或者区政府、功能区主管部门批准举办重大活动,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城市道路管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道路管养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的,应当征得公安(交警)部门同意。
承担桥涵设施养护、维修的责任单位,应当按规范观测、检查城市桥涵结构变化情况,随时记录,积累资料,防止发生,保持桥涵设施牢固、整洁、完好,保证桥涵设施的结构稳定和安全使用。
禁止擅自在城市桥涵设施上挖孔打眼、装管布线,装置有碍桥涵正常使用的设施,禁止在城市桥涵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挖坑取土等有碍桥涵安全的作业。借用桥涵架设各种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应符合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和管线单位应签订协议,明确今后桥涵本身大修或移除,管线及附属设施的责任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