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孩子之间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需要承担责任。 2、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
小孩多大?是否大于10岁? 初一小孩,应当大于10岁,不满18岁。属于法律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小孩下河洗澡,责任在于监护人(父母)监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依据——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你好!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伤害程度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等而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学校一般来说在这样的案件中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学校如果在管理上存在问题的话,要承担部分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主要的赔偿责任在小孩的家长,不存在分配的问题。谁受伤,对方赔付就是了。 第一百三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您自己决定。 参考法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2,700人已浏览
1,0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