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来告诉你承包土地不给钱怎么办吧:没有支付土地租金,并且荒芜土地的,违反了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发包方可以终止合同,并依法收回土地租金。...
跟包工头讨要或者直接找地基公司,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有个时效问题需要注意,按照《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通过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取得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承包集体土地后出租给他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获取利益并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承包经营方式。 在我国,按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出租则是合同债权。两者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对世性,可以以他的权力对抗所有人;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只能向特定人请求进行一定给付。 主要的区别:一是土地租赁权是债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二是土地承包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土地租赁则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租赁;三是土地租赁一般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而土地承包则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土地承包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土地承包不同意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8人已浏览
630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