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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计生条例:第四十二条对不符和本条理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执行人口与统计的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迟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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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口与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二)截留、挪用、、私分计划经费或者及滞纳金的;(三)索取、收受贿赂的;(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五)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违法生育人员,自接受处理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评选先进、授予荣誉称号和奖励;不得任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的负责人。违法多人员,在征收社会抚养费完成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列为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候选人。
市、区(市)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政府支持和农民自愿的原则,制定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办法。有条件的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庄,可以分别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办理养老保险与大病保险;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庄,集体补助的部分,对独生子女父母的补助应高于其他投保对象5%以上。父母年老后,优先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可以在价格上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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