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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可以告诉我们答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
《刑事诉讼法》可以告诉我们答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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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内容包括: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目前程序法当中只规定了审查起诉的时间可以延长15天,但司法实践中审查起诉时间超过45天的这种案子也不是没有,毕竟特定情况下人民检察院还是需要对审查起诉的结果负责的,所以真的需要延长的话,只能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
《刑事诉讼法》可以告诉我们答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这五个事情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主要审查的内容。这下知道检察院审查起诉都在审查什么了吧。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的审查起诉包括: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真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犯罪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否有附带民事诉讼; (五)调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受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值班律师、受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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