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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关于离婚纠纷的案件中,书写离婚纠纷抚养费判决书时,规定对于恶意拖欠抚养费、出具虚假证明或隐匿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当事...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拟证明原告的身份情况及诉讼主体资格; 2、原告的社保登记表复印件,拟证明原告是低保户的事实; 3、协议书复印件,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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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纠纷一审判决书,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庭审质证、认证,查明下列事实,原、被告双方于农历二0一0年九月十六日典礼同居,2012年4月18日生一女孩,取名王某甲,现随原告生活。××××年××月××日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原、被告婚后感情一般。2014年3月13日,原告因欲与他人合伙做生意与被告发生矛盾进而口角,离开被告家至今。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坚持不离,经调解无效。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这就是离婚纠纷抚养费判决的标准了,请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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