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逮捕的条件是: 一、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 2、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 3、因患有严...
不予刑事拘留的条件是除《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外,没有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认定他犯罪的,或者犯罪后没有自杀、逃跑或者逃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法》第277条之规定,不仅仅是拘留的问题,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人既然被拘留了,那么家属也见不上了,当务之急还是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给他交代一些必要的细节问题,同时到办案机关了解案情,查看案卷材料,然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再决定采取不同的措施,若没有犯罪证据,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出具法律意见书,做无罪辩护;若构成犯罪,只能做罪轻辩护,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刑事案件的内容复杂,程序繁琐,需要经过立案侦查(公安局)、审查起诉(检察院)和审理判决(法院)三个阶段,整个案件办下来大约需要四个多月的时间,这期间除非取保候审,否则都是关押在看守所的,除了律师任何人都见不上。
现在如果是治安拘留的法律的话,具体来说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拘留代表:(一)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