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借款人:×××(签名)借款日期:2009年4月1日还款日期:2009年8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借款人:×××(签名)借款日期:2009年4月1日还款日期:2009年8月1日借条甲方与某年某月某日借乙方多少钱,借款期限xx,约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归还,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时归还,付违约金多少多少。甲方签字日期借条甲方xxx(号:*****)今借乙方xxx(身份证号:*******)人民币*****元。(大写)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借款利息为:**..借款人签名日期
民间借贷的借款条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标题为“借条”; 2、正文主要为:借款人、出借人的身份信息、借款的数额、期限、还款日期、利率等; 3、借款人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条意思是: 1、民间借贷法定年利率为24%,不超过24%都是合理的; 2、借贷双方如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双方均认可该利率,但法律规定最高不得超过36%,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3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