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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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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还是会继续征收。全面二孩政策前面有个前提,就是计划生育国策要继续坚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要继续实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社会抚养费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从发现其违法行为之日起,按照如下规定征收男女双方的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 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 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六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三)违法收养子女的,按以上两款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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