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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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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种案件的定性,在司法实践中有一定争议。根据不同案件细节,可认定为诈骗或盗窃。 2、如定为诈骗,根据上海市的规定,诈骗5万元到20万元的,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如定为盗窃,根据上海市的规定,盗窃2万元到10万元,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可见定性为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 3、摩托车的价值由公安机关委托有关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4、可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制定有效辩护方案,争取最轻处理结果。
没牌没证是最亏的,出了事你连一丁点法律保障都没有,连申诉权利都没份,报警也帮不了你,更没有保险理赔唯有跟对方家属好好沟通,看怎样了解这事吧 最后你自己应该吸取教训,驾驶机动车应按规章申领合法驾证,你可能认为麻烦,但这是对你自已权益的最基本保障
对于你所讲的因交通事故致伤后,受害者小伤大养,在及时接受治疗后,就可以出院进行在交警主持下的赔偿调解阶段时,而因受害者的不配合,及其想在日后向肇事方提出较高的索赔要求,一撞致富的人不在少数的,致使不少原本十分简单的案子,陷于了无休止的纠纷之中,无法结案在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怎样应对的问题,确实困扰了不少的驾车者。我的看法是: 一是,对于在交通事故中遇到了因车方致使人员受到了轻微的伤害后,在保证受害者及时就医后,千万不要操之过急,三番五次去催促对方,也更不要去为其垫付任何费用,一直等待对方自己认为伤情全愈后,提出解决时再与之理论为好。急于求成是处理交通事故伤人赔偿之大忌! 二是,对方在医院只是接受一般的医疗,而实际没有住院的行为,平常人们称为叫做“挂床”,这肯定不是属于正常的行为,如果是向有神侃的人们治疗疾病时,挂床的行为社保局也是不可能允许的,甚至还会对就诊的医院进行处罚的。但是对于交通事故中患者的这种情况就不在此例了。因此,医院也不可能承担什么责任的。不过此医院可能不属于那种正确的市级医院吧。你今天就去给对方讲,对方的就诊医院一定要是县市级医院的医疗发票才能报销,如果是这种只知挣钱,不讲医德的医院所开具的单据,保险公司是不可能为之报销的。并告诉对方让他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赔偿事宜。 三是,与此同时你要交警的主办警官和保险公司保持沟通,并向他们通报对方的就医实情,为日后的调解和诉讼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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