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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材料一般为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主要为: 1、证明对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2、证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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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应提供哪些证据和材料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去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当事人本人带着、、起诉书等材料,到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第一,起诉书。起诉书需要写明原、被告身份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第二,相关证据。有孩子的,要准备孩子的明。有财产的,要提供需要法院处理的财产清单并附相关证据,对方有过错的,需要提供对方过错类证据。第三,管辖问题。案件原则上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不在地的,可以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外地。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且超过一年的,一方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人民法院管辖。最后,材料一般需要一式三份,给法院和对方当事人一份,自留一份备用。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二、财产保全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提供要保全财产的信息 3、法院会要求提供担保 备注:起诉离婚前需要注意什么 1、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 2、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这都是在离婚诉讼中需要用到的证据,拿到这些,不至于使自己在离婚诉讼中处于被动的地位。 3、注意保存或取得与离婚诉讼有关的证据。离婚诉讼不同于其它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证据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积累,这对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就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的要求。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证据取得方面,在律师的指导下,尽早着手准备。 4、条件成熟,立即着手准备起诉的材料,准备好材料以后,就可以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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