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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登记编号: 股权所在公司名称 股权所在公司注册号 出质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 质权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 出质股权数额 万元/万...
股权担保必须办理质押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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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出质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质押商标注册号: 申请质押原因: 质押担保主债权种类: 质押担保主债权数量: 评估价值: 质押价值: 质押期限自:至: 质权人章戳(签字):出质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栏目。 2、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应在注册号前加字母“G”以示区分。 3、共有商标质押,“出质人”一栏需填写代表人名义,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的授权。这就是一份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的范本了。
股权质押的程序第一步:前期工作一、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⑴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⑵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⑶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⑷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二、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三、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应了解拟出质的股权是否有下列情况:⑴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红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变更登记;⑵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⑶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工期间内不得转让的;⑷股东的股份自公司开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的;⑸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⑹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第二步,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 (注意:股份出质准用禁止流质的规定。第三步,权利的实现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协议实现及诉讼实现。
质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出质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质押商标注册号: 申请质押塬因: 质押担保主债权种类: 质押担保主债权数量: 评估价值: 质押价值: 质押期限自:至: 质权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出质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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