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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起诉离婚时做离婚房产评估费用问题。在起诉离婚时,在案件审理当中一方所支付的鉴定费只是垫付,最终鉴定费由谁负担需要等到案件最终判决时法官根...
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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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评估手续一般包括如下: 1、获取估价业务 获取估价业务是指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这是房地产估价的先决条件。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无论从何种途径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估价方与委托估价方一般都有一个业务接洽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估价方要就估价的基本事项以及估价收费问题与委托估价方沟通和协商,予以明确,并签订合同,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1)明确估价目的 所谓估价目的,是指为何种需要而估价。估价目的决定了房地产价格类型,也决定了估价的依据,是实施房地产估价的前提条件。受理估价的具体目的主要包括: ①市场行为:买卖、租赁、转让、抵押、典当、保险、拍卖等;②企业行为:合资、合作、股份制改造、上市、兼并、破产清算、承包等;③政府行为:农用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课税、拆迁补偿、作价收购、土地使用权收回等;④其他:继承、纠纷、赠与及可行性研究、他项权利造成的房地产贬值等。 任何一个估价项目都有估价目的,并且只能有一个估价目的。 (2)明确估价对象。 明确估价对象即明确待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状况。 (3)明确估价时点 估价时点是指决定房地产价格的具体时间点。由于同一房地产价格随时间而变化,所评估的房地产价格,必定是某一时点的价格,而并非只是一个纯粹的数字。因此,在进行房地产估价时,必须明确估价时点。否则,在估价过程中,有关参数的选择、调整幅度的确定等将无法进行,其估价也将毫无意义。 (4)明确估价日期 估价日期是进行房地产估价的作业日期。估价日期的确定也意味着明确了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日期,因为,估价作业日期的止日期一般即为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日期。 3、签订估价合同 在明确估价基本事项的基础上,估价方与委托估价方应签订委托估价合同或协议。
因在离婚时,对于房屋的分割应按该房屋的现有实际价值来处理,所以对于离婚时房屋价值的评估,主要的是有以下的二种评估方法: 1、由评估机构按照该房屋的重置成本(即现在在同地段购买相同面积、类似户型所需要支付的购房款)减去房屋的折旧的原则来评估。 2、由评估机构参照当地相应地段的二手房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评估。
离婚案件涉及房产评估的,申请人应向评估单位预付房产评估费用,最后的费用承担可以由离婚双方协商,也可以由法院裁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裁定每人负担一半,也可能裁定由败诉方承担。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双方就共同财产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分割房地产,节约房地产评估费用。离婚房地产的评价需要多少费用,根据房子的实际大小、用途等分类的评价值按比例计算评价费用。例如,如果是办公大楼,评价值在200万以下,评价费用约为1500元的评价值在200万以上,评价费按评价值的一定比例征收等,具体费用由鉴定部门根据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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