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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不让您探视子女,您可以起诉要求探视,对方威胁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必要时可报警处理...
就该案例而言,无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对方采取威胁的方式对待提问者,其行为已经违法,提问者可以直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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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针对以上回复,如您仍有不明白之处,您可致电详询。
离婚后,如果前夫不允许见孩子,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行使探视权。 如果双方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判决如何行使探视权,或者对方在起诉法院判决后仍不允许看孩子,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对儿童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法院一般只采取排除障碍的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
离婚后,前夫不允许看孩子,另一方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行使探望权的义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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