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扣12分的需要理论学习,合格的可以重新拿到驾照。在一个分周期有两次以上12分以上,需要路考。积分达到12分,驾照被扣留后,应在15日内到机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4年拿的驾照,应依据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处罚。在实习期内扣满12分,应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如果还有比正在实习的驾驶资格高的准驾车型,还会注销最高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驾驶执照扣除12分不能继续驾驶,汽车驾驶员在一个评分周期内累计评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扣除汽车驾驶执照,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后可以继续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7人已浏览
1,383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