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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项目的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
人身损害赔偿不属于工伤,但是在工作时间造成的人身损害除外。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和工伤能不能同时适用,要看受伤的原因而定,例如上下班过程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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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主体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项目的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 3、交通食宿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适用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应先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所必需的陪护人员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亦按此计算4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参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相应标准) 4、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并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适时加以调整,计算期限可参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三种护理等级的区分暂无具体规定,可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确定。
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项目的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 3、交通食宿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适用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应先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所必需的陪护人员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亦按此计算4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参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相应标准) 4、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并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适时加以调整,计算期限可参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三种护理等级的区分暂无具体规定,可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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