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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 检察院有权利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院的通知后七日以内,...
不是向检察院去投诉,而是向劳动局投诉。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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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暂停审查。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可以暂停对潜逃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暂停审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一般应当变更强制措施。
一、估计是有人对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投诉,监察室调查了解情况的。二、检察院监察室的工作职责是:1、对检察机关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实施监察;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3、监督、检查检察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以及执行纪律和制度的情况;4、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对检察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5、调查、处理检察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法违纪的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6、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察院批捕超过七天一般只能向上一级检察院投诉,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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