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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跟房子购买的时间和形式有关。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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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这所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分析。第一,如果夫妻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或亲友赠送给女方的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这所房子就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很难讲,看具体情况,如果是男方父母明确说房子是赠与男方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证据则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房屋处理办法,一般可以有:1、一方得房,给另一方货币补偿;2、双方都要房并同意竞价的,可竞价,出价高者得房,给另一方货币补偿,不同意竞价的,由法院判决;3、双方都不要房的,可将房屋出售,归还贷款后,分剩余的钱。
子女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后,父母在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被赠与方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子女结婚前以及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首付款或者出资一部分,其余部分在子女结婚后自行支付或通过银行贷款支付。这种情况,父母出资的部分按上述第一、二种情况分别处理。子女在婚后自行支付或婚后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的部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银行贷款未还清的部分,按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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